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立遗嘱必须公正才有效吗?如果是自写的不公正有效吗?

    立遗嘱必须公正才有效吗?如果是自写的不公正有效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如同怀念

    发布于2018-10-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2个回答
  • ask3117859929 丨Lv 1
    你好,遗嘱只要是按照合法的形式立的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1 2018-10-10 举报
  • ask2687513748 丨Lv 1
    你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应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1 2018-10-10 举报
  • 连划带拽 丨Lv 2
    你好,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有效的。
    +1 2018-10-10 举报
  • ask6485806760 丨Lv 1
    不是的,自写的要看 内容
    +1 2018-10-10 举报
  • ask8717386434 丨Lv 2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1 2018-10-10 举报
  • ask6440551378 丨Lv 1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如有争议可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1 2018-10-10 举报
  • 李珏萍 丨Lv 3
    你好。不是的。我们常见的自书、代书只要符合要求就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公证效力更高一点。
    +1 2018-10-10 举报
  • ask4333145551 丨Lv 2
    你好,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1 2018-10-10 举报
  • ask6967625915 丨Lv 1
    你好,自己书写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自书遗嘱,只要形式和内容合法都是有效的。
    +1 2018-10-10 举报
  • ask8726576214 丨Lv 1
    不是的,建议请律师见证 或起草 详询结合案情,具体操作流程及方法建议电联 微xin或面询孙璐律师。
    +1 2018-10-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