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7622869344 丨Lv 2
    根据《民法》、《物权法》规定,此类情况界定为“有效”,即买卖合法有效。你不能要求拿回房子。而且,也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你也打不赢。1、当时1.3万,现在40万了,你想要。如果现在只值3千了,你会主动找钱给她吗?2、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协议有效。3、证书未过户,但事实终归事实,不影响合同(协议)履行。
    +1 2018-10-09 举报
  • ask1438602547 丨Lv 1
    1、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之:因定金引起的纠纷2、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之: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3、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之: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4、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之: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5、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之: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1 2018-10-09 举报
  • ask9661169814 丨Lv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权的确定: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1)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3)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1 2018-10-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