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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438189152
丨Lv 1
通俗的说: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的,如果70年后当地**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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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57860855
丨Lv 1
您好,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公共配套设施是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企业立项时承诺建设的,其成本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且开发商在制定房价时,已经包含了公共配套设施的内容。此业务实质上是土地出让金的折扣或折让,应收到的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应冲减“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企业将建成的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为开发商通过设定房价,从销售给业主的房款中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