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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更换咋收费?谁能说说看?

    以前是我父亲的名字现想改成我的名字房屋实际面积有所增加 北京市

    宅基地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7309442237

    发布于2018-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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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346613481 丨Lv 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宅基地转让时地上的房屋应当一并转让,城市居民是不可以买宅基地的!
    +1 2018-10-07 举报
  • ask2457799602 丨Lv 1
    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一)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三)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农户完全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后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补偿标准:
    +1 2018-10-07 举报
  • ask5629248633 丨Lv 1
    若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利人已死亡,若其所立遗嘱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则遗嘱无效,房屋拆迁补偿款按法定继承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登记的内容是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实行按户计算,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1 2018-10-07 举报
  • ask7559013932 丨Lv 2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本案你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而你已经扒掉了你叔的旧房子,因此,你不能对其宅基地进行继承。
    +1 2018-10-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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