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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签订的卖房合同过户时间已经过了还有效吗?

    我朋友因为要到外地做生意,想把现在的房子卖了,之前也找到了买主,钱也付清了,房子买卖合同也签了,同个中也约定了房子的过户时间,但买主最近失联了,找不到人,就想问问之前签订的卖房合同过户时间已经过了还有效吗? 北京市

    过户 卖房 购房合同 卖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767662053

    发布于2018-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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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926704439 丨Lv 0
    你好。这个过户时间过了,不影响你们双方的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对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跟你去进行房屋过户收拾,对方则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实在找不到人,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到你。
    +1 2018-10-07 举报
  • ask3991862603 丨Lv 1
    您好,合同的过户时间不是合同无效的事由,合同一方可以请求相对方承担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导致合同无效。合同的效力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1 2018-10-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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