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1999年时候单位破产了,破产后分给公公两间房,公公出了五千元个人买断了这样合理不?(来自香港旧小区)
我公公1999年时候单位破产了,破产后分给公公两间房,公公出了五千元个人买断了,房产名字是我公公的,后来知道老大出钱买的,算他的房了,买时我们根本不知道他要买,后来几年他在旧院里盖了自己的新房,我现在要分旧房旧院的五分之一,因为是五个子女,现在他在旧院盖起两间新房让我评估旧院旧房,再评估他盖的新房,我不懂得这些。我就是觉得他买房时出过五千多元钱,我现在按五千的五分之一,给他一千元再加20年的银行利息,以后这个旧房子升值也好,不升值也好我都认了,我就搁的那儿,这样合理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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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86126749
发布于2018-10-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