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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112862498
丨Lv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还有房贷,并且产权证上是你们俩的名字,你们要离婚时如果你们协议说房子归某一方,那么这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方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对方的首付款。剩下的房贷则是约定房子归属哪一方的那个人他个人债务,他自己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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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39126123
丨Lv 1
房贷后离婚夫妻协议,归属人根据房产评估给予对方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余贷前的款)余贷由归属房还贷。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出判决书,对于共同的财产债务进行划分,债务是共同债务,先双方调节,调节不成,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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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45467955
丨Lv 2
有房贷离婚处置办法:1.清贷以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现在不行。没有还清贷款,作为共有产权人,理所当然应该承担清偿责任。??2.前次购房贷款未清,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会批准。3.你还有所留念,重感情很好。你们的贷款是以房屋为抵押物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男方,贷款由男方承担。如果男方不还贷款,银行可以执行房屋。4.如果贷款是从你工资卡上扣除的,变更贷款人可能很困难。法院判决后,判决书可以注明,男方再给你还,不还,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