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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施工技术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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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管件
装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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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8642065
发布于2018-10-0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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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34425641
丨Lv 1
1、在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误差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4、施工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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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92798213
丨Lv 1
答,总则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基本规定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3.2.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管道功能性试验9.1.10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9.1.11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温陷土、膨胀土、流砂土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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