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我家住在砖厂,2018年纳入棚户区改造之中,土地是兵团农六师国有的,但五家渠市征迁办的找来评估公司给我们评估房子又是怎样的划分呢?(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我家住在砖厂,2018年纳入棚户区改造之中,土地是兵团农六师国有的,但五家渠市征迁办的找来评估公司给我们评估房子,同样一家房子却分居民住房与非居民住房,而且评估完成之后并没有上墙公开,都是单独叫去签字。请问他们这种流程合法吗?还有《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中规定有居民住房与非居民住房补偿方案了吗?又是怎样的划分呢? 北京市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拆迁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2544024680

    发布于2018-10-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6907529605 丨Lv 2
    这么做不符合征收的流程。应当是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的,而且这是公开的,如果对补偿有疑问你可以不接受要求提高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条例并没有居民非居民住宅之分,这是你们地方人为划分的
    +12 2018-10-01 举报
  • fang9625632253 丨Lv 1
    到现在也没消息了
    +1 2023-08-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