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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252261552 丨Lv 1
    房产仲裁受理范围\n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n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n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n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n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n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n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n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n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n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n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n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n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n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1 2018-09-29 举报
  • ask2573945383 丨Lv 1
    仲裁需要你们双方约定才可以,可以去法院起诉。
    +1 2018-09-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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