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679456957 丨Lv 1
    由于您的父母在资助两人购房时,既没有声明提供的购房款是对两人的借款,也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为婚前子女购房提供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为婚后子女购房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其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您父母对王先生婚前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王先生个人的赠与。因此,在分割该房产时,应视为您享有三分之二的房产份额,您的妻子享有三方之一的房产份额。
    +1 2018-09-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