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产权人,和我的小儿子作为安置对象分得两套房,当时在拆迁办签订的分割协议现在我怎么办?
我作为产权人,和我的小儿子作为安置对象分得两套房,当时在拆迁办签订的分割协议,一套归我,一套归小儿子。后面我不想让他要,所以回购了一套房变现,就剩一套啦还是写的我的名字,因为我是户主呀。后我去法院告他欺骗我签的协议请求撤销,但是法院驳回了我的请求,支持他的,让我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我就是不想,今天交房拆迁办通知我选号,但是没拿交房通知书给我,说房子是他的只是我作为产权人要写我的名字过户给他,说房子已经被他冻结了,现在我怎么办,我就是不想让他得到房子,我想要房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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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483130021
发布于2018-09-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