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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法规规定有哪些?有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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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039421040
发布于2018-09-27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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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贩店
丨Lv 0
你好,一.国有土地租赁权分为土地所有权人设定的租赁权和土地使用权人设定的租赁权。前者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而设定,并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后者因土地使用权人以租赁方式利用土地而设定,经出租人许可可以转租、转让,但不能抵押。评估计算的租赁年期不得超过同类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定最高年期。二.土地租赁权价格可用年租金表示,也可用未来年租金的贴现值累加表示。三.所有权人设定的土地租赁权价格,可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来自:其价格内涵与土地使用权相同。但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土地租金调整形式及幅度对土地纯租金的影响。土地使用权人设定的土地租赁权价格,以公开市场原则下双方签订的租赁契约租金中的土地纯租金为依据评估。以房屋租赁为形式的土地租赁,应从房屋租金中分离出土地纯租金。土地租赁权价格的租赁年期修正与土地使用权的年期修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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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一峰
丨Lv 3
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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