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6119913319 丨Lv 1
    第一步:申购家庭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郫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由申请者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残疾证明、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第二步:经初审合格的申购者持《郫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县房管局房改办申请复核。县房管局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公示函,在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房管局发放《郫县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有住房需交与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相关资料到县房管局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由政府回购原有住房申请表》。第三步:选房。申购者凭《郫县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到建设单位采取摇号的方式选购经济适用住房。《郫县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1 2018-09-24 举报
  • ask8602265061 丨Lv 1
    基本上经济适用房针对的人群是社会低收入人群,因根据各省市的政策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北京为例: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并且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 2018-09-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