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今年五月份买了一套学区房,签的合同是先交定金十万,明年八月份再付款过户我们该怎么办?

    今年五月份买了一套学区房,签的合同是先交定金十万,明年八月份再付款过户,所以交房时间就没有写明,房主突然想买房了,以没钱为理由,让提前一年付款过户,于是九月份付款全部到账并过了户,到现在房主却要求再住两年,原因是1.房子没拿到,2.孩子在上学,房子就在学校附近 因为没写交房时间,她家认定可以继续住,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定金 购房 过户 学区房 举报

    提问者:ask4526607947

    发布于2018-09-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ask4172513585 丨Lv 2
    九月双方的行为实际已经对合同进行了变更,此时对方明确表明再住两年构成预期违约。房屋出卖人的理由与合同无关,从而并不成立。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交房。
    +1 2018-09-22 举报
  • ask8838934628 丨Lv 2
    您好,您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子已完全归你所有,对方如此要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1 2018-09-22 举报
  • ask7919270291 丨Lv 2
    你好。你们可以起诉要求交房。
    +1 2018-09-22 举报
  • ask8644645543 丨Lv 2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房租。
    +1 2018-09-22 举报
  • ask6210317884 丨Lv 2
    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处理……
    +1 2018-09-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