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棚改拆迁签订协议后但没有领取拆迁款可否申请重新评估$https://m.fang.com/ask/ask_3488446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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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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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06064764
丨Lv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l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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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755274924
丨Lv 1
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要以国务院或者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为依据。如果数额过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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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98879824
丨Lv 1
你好,针对这种情况是可以重新进行评估的。 被拆迁人的补偿款是应当依法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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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49834868
丨Lv 1
您好 侵占补偿款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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