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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安置房政策是什么?有网友清楚吗?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3691502440

    发布于2018-09-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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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985912322 丨Lv 1
    1、安置目标是什么依据全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实施规划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我省移民安置目标是:(1)每人有一份稳产高效的口粮田,解决移民吃饭问题。安置区政府要通过调整土地划定责任田,搞好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确保每人有一份旱涝保收、稳产高效的口粮田,原则上人均1.5亩以上耕园地。(2)每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解决移民安居问题。按照统一规划、分户自建的原则建好住房;安置区政府按照规划搞好饮水、供电、道路、广播电视、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使移民有一个生产方便、生活便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3)每户建一口沼气池,解决移民烧柴问题。利用国家补偿、省里补贴和移民个人共同投入,每户新建一口沼气池。(4)每人原迁移民享受一份国家后期扶持补助,解决移民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现行的后期扶持政策,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日起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每人每年直补600元,连续扶持20年。(5)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解决移民就业问题。在移民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移民户,通过政府引导,免费订单培训,实现平均每户培训转移一名劳动力。(6)每个适龄农村原迁移民办理一份养老保险,解决移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充分利用国家的保障政策和移民补偿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原迁农村移民优先办理养老保险,纳入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3、外迁移民生产安置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工作大纲》及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外迁移民生产安置的原则是移民生产安置坚持以土为本、大农业安置为主,以外迁安置为主,不搞二、三产业安置的原则。标准:一是移民搬迁后的生活不低于原有水平。二是外迁移民耕园地标准不低于1.5亩/人,按照生产安置人口0.1亩/人的标准留足集体发展用地。三是居住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移民群众就医、子女上学方便。
    +1 2018-09-20 举报
  • ask9632306003 丨Lv 1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1 2018-09-20 举报
  • 音乐王朝 丨Lv 4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友情提示: 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1 2018-09-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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