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不给维修,可我已经有的损失怎么算?这件事律师您怎么看?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的房屋由于房顶漏雨问题造成房子受损严重,期间换了1-2个物业,管理很差,后来物业没给维修,我拒缴物业费,物业方就说你没交物业费,我们就不给维修,可我认为他没给我维修,造成损失,就拒缴物业费,如今现在的物业和我协商让我补齐所有物业费,就给我维修。可我已经有的损失怎么算?我也想快点维修房子,就答应给一多部分的物业费,不愿补齐,房子的损失实在严重,需要不少钱来重新修理,这就算找个心里平衡,最终没达成协商,他就送了我法院的传单,说起诉我,这件事律师您怎么看? 北京市
更多
物业费
房子
物业
维修
举报
提问者:ask6856155280
发布于2018-09-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