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村里扩宽中心道路拆除我家围墙,大门以及一间房,说后期补偿一块
2001年村里扩宽中心道路拆除我家围墙,大门以及一间房,说后期补偿一块宅基地,我么自行拆除建筑,由于父母不认字,父亲常年务工,我还年幼,后期分两次其他村民都补偿了新的宅基地,老宅基地一直在使用,我家未得到任何补偿,在2018年我镇建设美丽乡村,我村中心道路俩边需要扩宽2米,我家围墙,大门,棚,树木等在扩宽范围内,村干部协调让自行拆除,不给任何补偿,后有改口说拆了围墙扩宽后在给你们修一道墙,但是仍然没有补偿,期间镇里还在我家粘贴强制拆除通知,但未实际执行,我们家这种情况可以两次占用宅基地和拆除建筑能一起申请补偿吗?要是不能,该如何维权,要是能我有该如何维权,镇里面要是不吭声强拆,我该如何取证,打官司我该找当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大概费用多少,还有国家的律师援助我可以申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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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001365171
发布于2018-09-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