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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20001年至今在萧山区一台资企业务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左右)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

    我于20001年至今在萧山区一台资企业务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左右),2011年公司与我签无固定期合同,现公司因拆迁搬迁,公司现要我签公司拟定的解除合同协议书,(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合理公平,诚实信用的愿则。一次性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公积金补贴等),今后无任何纠纷。而实际公司补偿金额只是实际工龄经济补偿金,和公司(2年7个月未曾缴纳10%的公积金补偿680元,另无其它任何补偿)。公司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现公司要求若我签字同意公司拟定协议书,公司按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若不同意公司公积金10%及其拟定协议的内容,与公司解除合同时按2008年至今的年限进行经济补偿,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对此请问一下,1:公司这样的解除协议书是否合法?2:我只认同实际工龄经济补偿,但不认同公积金10%补贴的及无任何纠纷内容,公司是否可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对2008年的工龄不进行补偿?3:现公司不愿做任何协商,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有权可以请求公司强行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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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033803101

    发布于2018-09-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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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26975132 丨Lv 1
    您好,您这种情况搬迁的话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跟您的工龄有关,若公司强行解除合同的话,建议您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如想咨询更具体的问题,可来电详谈。
    +1 2018-09-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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