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XX,房子是以姐姐的名字购买的(已婚,丈夫名下也有一套房),房产证未满五年需要交哪些税?
广东中山XX,房子是以姐姐的名字购买的(已婚,丈夫名下也有一套房),房产证未满五年,有贷款,现想将房子转给亲弟弟,弟弟也想继续按揭,首付款已给清姐姐。1.XX行按揭,现在是否可以转按揭?2.五年是怎么界定,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还是之前的契税完税证明为起始。3.能不能走赠与,赠与的话需要注意什么?赠与需要重新评估房子价值吗?4.如果走二手买卖过户,姐姐现无法提前还清银行贷款,有中介或者银行机构可以代办吗?过户的话如果重新评估房子价值,能不能按以前的价格评估?如果现在评估价高,比以前多出来的那部分钱是由谁给?5.对二手房过户流程不太熟悉,能不能简单概括,需要交哪些税?费用大概多少时间大概多久,需要注意事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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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889507363
发布于2018-09-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