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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政策,1、北京市人事局将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单位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而在京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2、员工申请资格增加条件,即被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3、海淀区对员工申请资格要求:若员工非全国统分本科生,需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若专科学历,员工具备高级职称的同时,且在所学领域从业5年以上。4、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中止该单位申请资格2年。对于申请单位为非本单位聘用员工申请等虚假申报情况,将取消申请人及单位申请资格。5、如果审核或审批部门要求补充材料但申请单位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暂时中止。6、北京市人事局开始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贵公司只需在北京市人事局信息系统发送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7、持证员工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贵公司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8、员工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贵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贵公司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对于员工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北京市人事局将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