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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中村改造,老房子已经倒塌了的,宅基地还是不是自已的?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能否用来抵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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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289068520

    发布于2018-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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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821807813 丨Lv 1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本案你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而你已经扒掉了你叔的旧房子,因此,你不能对其宅基地进行继承。
    +1 2018-09-10 举报
  • ask979171376 丨Lv 1
    你好,武汉小产权房不能买,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而是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或发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可以转换、置换。由于小产权房出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繁琐的程序。因此,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小产权房可以出售吗小产权房是由当地村委会等颁发的小产权证,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所以不能办理按揭。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利用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入正常的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体系,上市销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开发主体要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村民个人或现有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向社会销售。2、所开发项目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这五证的项目才是合法的,可以购买。如果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及《房地产法》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消费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购买时查看项目五证是否齐全,这是购买城中村项目的时候最关键的一环。小产权房的未来近日,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报给国务院。”清理原则:分类、分步骤推进。清理思路: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清理举措: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西安市关于地方小产权房的具体措施,目前尚未出台,但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市民谨慎购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1 2018-09-10 举报
  • ask6723979649 丨Lv 2
    亲,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宅基地目前还是你的,改造完了后就不属于你了,虽然老房子倒塌了,但你应该有相关证明这个土地所有权是你的。
    +1 2018-09-10 举报
  • ask1769951105 丨Lv 1
    不变,没有新的宅基地政策,还是原来的“一户一宅”,“不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已经出卖农村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复垦涉及的工程有拆迁、客土、土壤培肥、配套设施等措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涉及的指标有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指标。希望帮到你!
    +1 2018-09-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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