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等部门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提问者:我是罪恶的女人

    发布于2011-12-23

共1个回答
  • 我的青梅 丨Lv 6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11 2011-12-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