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给予营业房屋补偿再给与安置营业房屋再给与停业停产补助以上3点?$https://m.fang.com/ask/ask_347228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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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给予营业房屋补偿再给与安置营业房屋再给与停业停产补助以上3点?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XX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XX府规定并报区、XX府备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给予营业房屋补偿再给与安置营业房屋再给与停业停产补助以上3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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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50971219
发布于2018-09-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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