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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新的二手房交易税收问题

    我有一套连体别墅面积是142平方米,是1999年购买,购买时是新房,总价是36万,是我现在的唯一住宅房. 现想卖掉,增值部分是否要交税???

    房价 交易税 新房 别墅 举报

    提问者:桃园四结义

    发布于200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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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糖_急不得 丨Lv 4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的话你的增值部分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你的房子还是非普通住宅,契税要按照3%来交纳.如果不到5年的话还要交纳5.5%的营业税.
    +10 2007-05-27 举报
  • 阿拉丁酱油瓶 丨Lv 4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0 2007-05-27 举报
  • 豆沙包开门 丨Lv 3
    如果当时是按照“别墅”立项审批的,那么“住满5年并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是不能作为免个人所得税的依据的。此外,由于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属于非普通住宅,在很多城市也属于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建议还是到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部门咨询
    +10 2007-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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