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家房子为10年前建造大约400平米的厂房,当时批了5年的临时用地。过期后乡政府没有给予续批为了所谓政绩政府这样做还有理吗?

    我家房子为10年前建造大约400平米的厂房,当时批了5年的临时用地。过期后乡政府没有给予续批,且本人名下没有其他房产。现在衢州市进行一宅一户运动,同时本人所在村进行改造,对于我家的房子涉及拆除,乡村给出的条件是给予一些补偿让我去聚集区建房,但我家在临时用地到期后没有进行审批,同时我家在这块土体上投入大量的资金经营,前后花去大约七八十万,但给予的赔偿只有十几万,造成我父母不同意拆除,由于我家没有其他房产,且现在不能进行强拆。同时整个衢州市都在进行逼拆,我本人党员收到处分,我妻子被上级领导谈话,要求回家劝解父母同意拆房,不然停职。但我们父母不同意拆,我们作为子女也没办法,这是我父母一辈子的心血,为了所谓政绩政府这样做还有理吗 北京市

    乡村风格 房产 厂房 临时用地

    提问者:ask7315723160

    发布于2018-09-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967634846 丨Lv 2
    您好,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律师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如有疑惑请来电做进一步解答。
    +10 2018-09-07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