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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春天,某化肥厂为20家合作社提供贷款、化肥种地,由某担保公司

    2017年春天,某化肥厂为20家合作社提供贷款、化肥种地,由某担保公司和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担保,其中发现5个合作社采取虚构流转土地面积、私刻乡政府公章骗取贷款,我这个和联社理事长为其中2个合作社提供了担保,他们诈骗贷款我还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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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431897151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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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422651470 丨Lv 0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1 2018-09-06 举报
  • ask8594203901 丨Lv 2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1 2018-09-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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