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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前十年前,为了生二胎,而且男方又有工作,怕工作受到影响或丢掉工作,在(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在前十年前,为了生二胎,而且男方又有工作,怕工作受到影响或丢掉工作,在女方已怀孕七个月情况下两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只有一个子女,大女儿当时已十多岁,男方给孩子每月一千元,一处房产留给女方,希望将来能用房租的收入来照顾这两个孩子。这些年男女双方都是离婚不离家但不同床的对付着对。女方在前不久以孩子带不了为理由,把孩子送了回来,而且马上起诉了男方,要求男方按十年前的离婚协议书把那处房产更名过户给她。我们想问的是:当年为了避免生二胎被处理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不可以男方起诉要求判决此离婚协议书无效呢! 北京市

    房屋更名 房产 过户 房租 举报

    提问者:ask3148591740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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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3613368535 丨Lv 1
    不能确认无效的,当初离婚协议中是否对财产做出了分割,如果已经分割过,不能再要求分
    +1 2018-09-06 举报
  • ask3045679717 丨Lv 0
    要拿出 证据证明不是自愿的签订
    +1 2018-09-06 举报
  • xjn15 丨Lv 3
    你好,建议把协议发给律师看一下。
    +1 2018-09-06 举报
  • ask7036953467 丨Lv 2
    这个难度太大,女方已经起诉建议携带起诉状面谈
    +1 2018-09-06 举报
  • ask5086901392 丨Lv 1
    离婚协议中婚姻关系部分,不能否定,对财产分割可以提异议
    +1 2018-09-06 举报
  • ask6400863005 丨Lv 2
    可以请律师来处理一下。,。
    +1 2018-09-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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