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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死后,有一处生前单位分的房子,在丈夫死前已经过户给了他第三个妻子,请问现在前妻的儿女能否继承这套房产?

    丈夫死后,有一处生前单位分的房子,在丈夫死前已经过户给了他第三个妻子,并且立有书面遗嘱归第三任妻子一个人继承,其前妻的儿女不能予以争夺,请问现在前妻的儿女能否继承这套房产,第三任妻子可否对这套房子有权出售。 北京市

    房产 过户 房子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8264009908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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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587677731 丨Lv 1
    不能争取,可以
    +1 2018-09-06 举报
  • 鸥子123 丨Lv 0
    你好,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
    +1 2018-09-06 举报
  • ask9306329165 丨Lv 1
    有遗嘱按照遗嘱履行
    +1 2018-09-06 举报
  • ask5780705060 丨Lv 2
    有遗嘱按遗嘱履行
    +1 2018-09-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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