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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母遗留一套公产房36米,我三哥的名字。这个房子是86年动迁回迁时他私自改成自己的名字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至于没有地方住?

    请问我父母遗留一套公产房36米,我三哥的名字。这个房子是86年动迁回迁时他私自改成自己的名字。那时我母亲还在,原来是我母亲的名字。当时也没在意,因为房子一般都是给儿子,姑娘嫁出去就好了。可但我一直没有成家就一直住在这里,前年母亲去世了。现在我三哥嫂为了生活方便就买了一个十九米的小房子让我去住,说我可以永远住下去。但即使是写了住房协议我觉得也不稳妥。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去小房子住了。那在那套公产房里我还有居住权吗?我哥要卖了老房子应该征得我的同意吗?或者他要把老房子买成私产房是否需要我的同意?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至于没有地方住?! 北京市

    回迁房 旧房改造 动迁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6908776693

    发布于2018-09-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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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美好人生0808 丨Lv 0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 2018-09-03 举报
  • ask5341061625 丨Lv 1
    公产房以户口为准,如果户口不在公产房上,那么没有居住权。
    +1 2018-09-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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