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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2012年3月原告(妻)有家不回独租房与被告(夫)正式分居怎么推翻离婚后分财产?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2012年3月原告(妻)有家不回独租房与被告(夫)正式分居。13年4月起诉离婚13年5月判决不准予。13年9月父母房子宅基地拆迁全征全转,原告.和被告住的被告父母的房子是被告家庭成员分得安置房一套。2014年7月原告又起诉离婚,分财产。2014车9月判准予离婚,子随被告,妻付每月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8年8月安置房转赔78万,今原告起诉分离婚后共有安置房款约30万元。9月18日开庭。被告该怎么应诉,该分吗?分多少?怎么推翻离婚后分财产? 北京市

    安置房 拆迁 租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96469183

    发布于2018-09-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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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hcl670 丨Lv 0
    如果当初与政府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按照人头来算的,那么他确实应该分。 反之,如果是按照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来,那么她就不该分。 到底分与不分,我要需要仔细看看你的拆迁补偿合同。9月18号就开庭了,时间也很短了,请快速回复,并落实这个问题,平时我都在内江的,可以联系。
    +1 2018-09-03 举报
  • 夏天喝凉茶 丨Lv 4
    你好 建议律师处理
    +1 2018-09-03 举报
  • ask9453689826 丨Lv 2
    你好,可以来电咨询
    +1 2018-09-03 举报
  • ask3452182465 丨Lv 2
    要根据你签的拆迁补偿合同来看
    +1 2018-09-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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