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07年我的继父去世,我的母亲随后就走了,没有在当地长住,但是户口一直在当地现在还能要回来吗?$https://m.fang.com/ask/ask_3461148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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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我的继父去世,我的母亲随后就走了,没有在当地长住,但是户口一直在当地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07年我的继父去世,我的母亲随后就走了,没有在当地长住,但是户口一直在当地,目前我母亲名下的土地被村里分给别人了,继父的土地和家里的房子也给别人占领了!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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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230968166
发布于2018-09-0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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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05965430
丨Lv 2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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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184599438
丨Lv 2
您好 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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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318135927
丨Lv 1
你好 家庭成员死亡村委会不可随意收回承包地。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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