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夫妻三年间连续向女方哥哥借钱20万块钱用于搞养殖和做生意,没有写借条。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https://m.fang.com/ask/ask_3445010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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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三年间连续向女方哥哥借钱20万块钱用于搞养殖和做生意,没有写借条。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夫妻三年间连续向女方哥哥借钱20万块钱用于搞养殖和做生意,没有写借条。男的出轨现在闹离婚,男的口头承认这比债务,但是没有钱还,共同财产也没什么。请问,现在由女方给哥哥写下借据还有没有效力,作为共同债务的一半,男方的那部分该怎么要(没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另外,女方农村分的土地,婚后由于开发被征收所产生的利益包括钱和房屋回迁协议,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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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082849920
发布于2018-09-0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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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498867725
丨Lv 2
您好,如果他们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由女方出具借条是可以的,建议您立即补充完善合法有效的借条!!离婚的话按照债务一人一半的原则,可在离婚后继续向南方追偿。婚后才征收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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