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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开发商,乙方:买受人房屋交接手续的办理协议如下一条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后那协议中的规定是否有效?

    甲方:开发商,乙方:买受人房屋交接手续的办理协议如下一条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后,三日内乙方未能办理有关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乙方,乙方自愿承担相应后期费用。合同中还有一条约定,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有出卖人承担。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合同中这个协议还有合同中的那条规定是否有冲突。我接到交房通知了,但是开发商没有相关的验收证明材料。此时是按协议办理,还是按合同中我有权拒绝,我拒绝接收,那协议中的规定是否有效 北京市

    开发商 购房 商品房 交房 举报

    提问者:ask3437581692

    发布于2018-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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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438220170 丨Lv 1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18-09-01 举报
  • ask2579919739 丨Lv 1
    您好,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1 2018-09-01 举报
  • ask7831468153 丨Lv 1
    需要按照合同履行。
    +1 2018-09-01 举报
  • ask61455921 丨Lv 1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的!
    +1 2018-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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