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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地小区物业不给钥匙要求我缴纳这四年中的物业费和千分之一的物业滞纳金,不缴纳就不给房屋钥匙,基于如此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去做?

    尊敬的解答律师您好!我有一个迫切需要明白的问题再此咨询一下,我于2013年再XX苑按揭购置的几套房子,于2014年5月份收了一套房子,还剩余几套房子因室内装修暂时不到位就没有收房拿钥匙,再没收房期间因工作需要出国四年后回来,再次去把银行按揭贷款全部解压后去收房拿钥匙,当地小区物业不给钥匙要求我缴纳这四年中的物业费和千分之一的物业滞纳金,不缴纳就不给房屋钥匙,基于如此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去做? 北京市

    装修 物业费 按揭贷款 滞纳金 举报

    提问者:ask1356424131

    发布于2018-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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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12988689 丨Lv 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2018-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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