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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021712783 丨Lv 0
    您好,厦门房产税实施细则:【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1 2018-08-30 举报
  • ask7502293452 丨Lv 1
    你好,厦门房产公证处公证费用其实不是很高的,价格一般都是在整套房子所公正的2%来进行收取的,但是很多的公正所都是不做规定的,有的收费是在1元/平方米,收价比较低。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1 2018-08-30 举报
  • ask4283896173 丨Lv 2
    厦门房产税计算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5%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年税率计征缴纳;有房屋租金收入的,按租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纳税申报:自有房产房产税全年税额,按半年各交纳一次,上半年于3月1-25日内申报缴纳,下半年于9月1-25日内申报缴纳。出租房产房产税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
    +1 2018-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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