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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你好,我和我的老公在婚后买了一个房子,但是说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的老公的名字,然后现在我们离婚了然后我发现他之前把我们的房子私自拿去卖了,然后买家并不知道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请问一下,这算是善意取得吗?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北京市

    房产 共同财产 房产证 房子 举报

    提问者:hmtlemon

    发布于2018-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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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黄晓雄 丨Lv 3
    你好。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动产或不动产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的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1:要求动产的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实施无权处分。2:第三人取得财产是善意的。3:要求第三人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4:转让的财产已完成公示。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你的老公是无权处分人,买家不知道。且价格合理转让。所以构成善意取得。
    +1 2018-08-30 举报
  • 丁丁ing 丨Lv 3
    您好,善意取得制度又叫即时取得制度。即时取得,顾名思义就是在交易中须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约定一方在交了钱之后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的所有权过一段期限后发生转移,则在此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标的物必须是动产;2交易必须是有偿(赠与,继承均为无偿);3须有所有权人脱离所有物的意思,即无权处分人须获得他人财产并处分之,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善意取得;4受让人须为善意,具体表现为交易中以合理的价款购得该标的物。若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者买受该标的的,均不适用善意取得。符合以上构成要件的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构成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可据此对抗原权利人。原权利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1 2018-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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