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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vas
丨Lv 0
您好,《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办理流程如下:1、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2、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交易合同4份,银联卡一张。3、到建委,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4、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