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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同村一户人家在60年代居住过我现在的宅基地,然后搬走至今已有50多年在理吗?

    律师您好,我同村一户人家在60年代居住过我现在的宅基地,然后搬走至今已有50多年,这50年来他一直没有过问过这块地,我家在这块地上种槟榔树,并在2OO6年在此地建房子至今,现在房子漏雨,我家按照政府建房有关要求通过报建审批,准备动土建房,这户人家以两棵椰子树为证要求我还回宅基地,在理吗?我应以什么法律条款应对,律师请在百忙之中指点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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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710036118

    发布于2018-08-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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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tsdcsxcl 丨Lv 0
    有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归属你的土地?
    +1 2018-08-22 举报
  • ask6004241594 丨Lv 2
    你好,建议你们去土地所查询一下现在这块地的归属问题,对方称是他的也要拿出有效的凭证,不能光靠两棵树。
    +1 2018-08-22 举报
  • ask8078194812 丨Lv 2
    《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该地现为你的宅基地,你有权在建房。
    +1 2018-08-22 举报
  • ask7317202743 丨Lv 1
    征地补偿全国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要以当地省级政府发布的标准为依据。如果补偿数额过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我们可以帮助你。
    +1 2018-08-22 举报
  • ask7434600888 丨Lv 2
    要看当地的规定。、
    +1 2018-08-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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