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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弟兄两人,三处宅基地,在2007年时父母已给兄弟两人分家,老大要南院是老宅基地房子还能要回吗?

    弟兄两人,三处宅基地,在2007年时父母已给兄弟两人分家,老大要南院是老宅基地,是之前的老房子三间平房2008年老大翻盖,老二分的是新房子三层楼580多平方,父母名下无房,当时约定两位老人如果在一起居住由兄弟两人共同出资另给老人买房,共同出资生活费用等,但2013底政府拆迁,老大赔偿4套,老二赔偿2套 ,现老二感觉不公平联合其母亲和老大要房,房子在2014年已都登记到其两个儿子名下,房子还能要回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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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05000040

    发布于2018-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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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504686489 丨Lv 1
    需要确定老大和老二的宅基地当年是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是老大老二名下,确定拆迁补偿为什么补偿到老大老二名下。以此来确定该案的成功率。建议具体咨询律师。
    +1 2018-08-18 举报
  • ask6249598836 丨Lv 1
    不好要。原来的房子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吗?是谁的名字?
    +1 2018-08-18 举报
  • ask1641527245 丨Lv 2
    难度很大。需要整理有关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研究,同时时间比较长,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1 2018-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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