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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工农区正在进行城市棚户区征地改造,要求居民10月10日以前完成搬迁需要什么程序?

    鹤岗市工农区正在进行城市棚户区征地改造,要求居民10月10日以前完成搬迁。因为是最后一片城市棚户区,面临国家去库存大趋势,所以政府拿出全市被往年其他拆迁户挑剩下的房源分给居民,且是跨区到距现居住地8公里以外偏远的矿区,大部分是挑剩的顶楼,采取混合抽签的方式让1000多户抽签安置。居民觉得不合理,目前80%的居民都没有交房签字。另,居民已多次去信访办、市政府、区政府反映,市里决定增加三套新房源,但全部是期房,地块尚也未整理,且需补交差价350~800元。如果申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程序?居民的诉求就是1.安置就近房源 2.可自选房源和楼层,3.不补交差价 4.先安置房源再拆迁 北京市

    期房 地块 棚户区 房源 举报

    提问者:ask3622879224

    发布于2018-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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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171501675 丨Lv 2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可以跟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1 2018-08-18 举报
  • ask7271813260 丨Lv 1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1 2018-08-18 举报
  • ask1297846128 丨Lv 0
    你好,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 2018-08-18 举报
  • ask8682826548 丨Lv 2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但需要详细分析案件,诉求是否合理,是否能被支持?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支撑。
    +1 2018-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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