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家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是二三十年前我爷爷单位的房子,房产证就写了我爷爷能占多少?

    您好,我家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是二三十年前我爷爷单位的房子,房产证就写了我爷爷,但是是我爸妈出钱买的,其他人没出过一分钱。现在我爸去世了,怕我爸的其他兄弟姐妹来争,他们之前写过一分放弃继承的声明,但是没公证,这种情况的话他们要是来分房子,能占多少? 北京市

    房产 房产证 房子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3907430740

    发布于2018-08-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5个回答
  • ask1419324923 丨Lv 1
    如您们有实际出资,一般来说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建议您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 2018-08-16 举报
  • ask6547880491 丨Lv 1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 2018-08-16 举报
  • ask7553622878 丨Lv 0
    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
    +1 2018-08-16 举报
  • 米开朗基罗1988 丨Lv 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8-16 举报
  • ask8385794233 丨Lv 2
    需要按照法定继承
    +1 2018-08-16 举报
  • 我在玩大富翁 丨Lv 2
    你好,这要看放弃财产的声明具体内容以及什么时间做出的,当时你父亲是否保留了出资证明。
    +1 2018-08-16 举报
  • wb725007007 丨Lv 0
    您好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1 2018-08-16 举报
  • ask1074302804 丨Lv 1
    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 公正就有法律效力
    +1 2018-08-16 举报
  • ask8758808944 丨Lv 1
    您好,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正在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18-08-16 举报
  • ask2359929755 丨Lv 1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1 2018-08-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