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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这条对吗?[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不应该是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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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346728075

    发布于2018-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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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02145370 丨Lv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对我的回复满意,请采纳和评价。
    +1 2018-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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