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xx,本村2009年征地180亩(基本良田)每亩15750元老百姓如何维权?
我是湖北省汉川xx,本村2009年征地180亩(基本良田)每亩15750元,村提留2000元一亩,农民实得13570元一亩,,闲置二年多后建厂,建厂面积二十多亩,剩余良田全部种树,今年又移树几十亩建新厂房出租,因同年征地别的村,按鄂政发(2009)46号文件得到相应的补尝,村民对此情况向村反应,村干部说合同都没有,其它情况也不知情,后村民代表十几人几次到南河乡政府咨询,南河乡负责书记出示合同复印件基本情况如下xx时间201I年9月8日并xx公司支票支付凭证(时间2011年9月8日)及老百姓签字领钱凭证(没有日期),田亩面积l58.7亩,新沟沟渠4万元,每亩15750元,无征地用途,无转让年限,问:土地闲置二年多是否合法?征地法定时间以何为依据?屯田种树是否合法?屯田种树面积是否属于工业用地?老百姓如何维权? 北京市
更多
厂房
闲置土地
土地征收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2096536375
发布于2018-08-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