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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63岁,兄妹3人。兄妹三人都是广州本地人,都有广州市户口,都在广

    :本人63岁,兄妹3人。兄妹三人都是广州本地人,都有广州市户口,都在广州出生。现父母双亡。弟有精神病,户口一人已退休,有房产一套(私房)未婚无子女,孤身一人,(监护人是妹妹)。妹,未婚 无子女 无房,孤身一人已退休。本人已婚已退休,有一妻一女儿共三口,无房。请问:妹妹和我本人是否继承人?可否自动继承?如果弟不写遗嘱或不办遗赠,弟的私房政府或法院会怎样处理?怎么办最好?非常感谢!!! 北京市

    房产 私房 户口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1342035318

    发布于2018-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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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050459534 丨Lv 0
    是继承人,有权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处理,由你们继承
    +1 2018-08-13 举报
  • ask9829090567 丨Lv 1
    配偶父母子女都为法定继承人的
    +1 2018-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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