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在上海闵行莘庄地区向当时的女朋友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产权房我应该怎么办?
2011年,我在上海闵行莘庄地区向当时的女朋友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产权房,交易价165万,我向银行申请了115万七成按揭贷款,并且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之后我的女朋友以暂时没有找到住处,提沪出要求过渡一段时间,我就答应了,2012年,由于我吃官司,开始房屋按揭正常接揭中断,到了2014年我刑满释放,这套房子已经被银行起诉,并被法院查封,一直拖延至今,现在我急于想把这套房子卖掉,把欠银行的钱还了,可是女朋友的一家人一直住在里面,不让我处理房子,现在我银行欠了175万,个人被上了失信人员名单,我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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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64083701
发布于2018-08-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