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在2014年购买了一套新房,与恒大地产的子公司金碧物业签订了一个借款(来自广州恒大绿洲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3416342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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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购买了一套新房,与恒大地产的子公司金碧物业签订了一个借款(来自广州恒大绿洲小区)
我在2014年购买了一套新房,与恒大地产的子公司金碧物业签订了一个借款合同,借了10多万元,协议约定分期返还,并约定借款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但实际操作中,金碧物业未将协议给我,并把收款工作交给恒大。因本人无借款协议。所以一直等待对方的通知了还款。在这个过程中,金碧物业因在借款协议里弄错了本人的电话。造成了我与卖方恒大产生了一场纠纷。因恒大未及时通知到我本人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及不交楼纠纷。我想追究金碧物业的责任。不知妥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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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193140257
发布于2018-08-10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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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桥
经纪人
我的情况和你说的一样,也是由于和金碧物业借款逾期了要我叫高额违约金,不知你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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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40831252
丨Lv 0
你好,尽可能的收集证据证明是对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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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638163338
丨Lv 2
给律师看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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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176292021
丨Lv 2
您的表述中有多个问题,首先就借款协议而言,你有权利持有一份,你未持有协议不是你可以抗辩不还款的合理理由。其次金碧物业在借款协议中弄错了你的电话,你没有协议,如何去证实这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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