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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爷爷于2004年过世,名下有一套房产在南充,有3个子女,我父亲

    你好,我爷爷于2004年过世,名下有一套房产在南充,有3个子女,我父亲是老幺,爷爷过世后没有做产权的变更,2012年我奶奶也过世,这套房产一直是我父亲一家人在居住,居住时间超过27年,现在想把房子产权变更到我父亲名下,咨询了后了解到需要我父亲另外两位兄弟姊妹做公证放弃继承权,但是其中一位兄弟(老大)不愿意做公证放弃继承权,请问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把该套房产变更到我父亲名下,谢谢。 北京市

    房产 产权 房子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7417631291

    发布于2018-08-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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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832714002 丨Lv 1
    你好,需要放弃继承
    +1 2018-08-10 举报
  • ask4440661590 丨Lv 1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你爷爷的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此外,居住时间长短不能证明所有权归属。
    +1 2018-08-10 举报
  • ask6864654027 丨Lv 1
    可以给对方经济补偿
    +1 2018-08-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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