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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用我三合庄村,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北四村棚户区改造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用我三合庄村,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北四村棚户区改造,由中关村医药发展公司进行开发。但对我村土地的补偿仅已25/亩进行补偿,并未提及安置问题。村民并不同意其补偿方案,但文件已被几个所谓的村民代表和所谓的党员代表签字认同(签字人员中有非农业人员),并附上村委会及书记盖章。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我们尝试状告村委会,但法院不予受理 北京市

    集体土地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4026257366

    发布于2018-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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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247957999 丨Lv 0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1 2018-08-09 举报
  • ask713140593 丨Lv 1
    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1 2018-08-09 举报
  • ask106578612 丨Lv 1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1 2018-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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