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用我三合庄村,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北四村棚户区改造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https://m.fang.com/ask/ask_3415073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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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用我三合庄村,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北四村棚户区改造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用我三合庄村,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北四村棚户区改造,由中关村医药发展公司进行开发。但对我村土地的补偿仅已25/亩进行补偿,并未提及安置问题。村民并不同意其补偿方案,但文件已被几个所谓的村民代表和所谓的党员代表签字认同(签字人员中有非农业人员),并附上村委会及书记盖章。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我们尝试状告村委会,但法院不予受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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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026257366
发布于2018-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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